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本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修业年限2.5年。
专业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文化素养和职业素质,具有一定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和较强业务处理能力,掌握会计核算、会计分析等基本知识,具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会计实务操作和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决策和税务筹划等工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9个模块,分别是:其他课程、思想政治课、公共英语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其他课程
该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6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2)选修课:计算机应用基础、人工智能专题、学位论文指南、经济数学基础3。
2.公共英语课
该模块最低国开总部考试学分为6学分,全部为选修课,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4学分。
选修课:理工英语3、理工英语4、商务英语3、商务英语4、人文英语3、人文英语4、管理英语3、管理英语4。
上海开放大学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将管理英语3、管理英语4课程设置为省必修课。
3.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1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6学分。
统设必修课:现代管理原理、经济学(本)、金融基础、经济法。
选修课:国民经济核算。
4.专业核心课
该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2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2学分。
(1)统设必修课: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纳税筹划、会计实务专题、会计信息系统(本)。
(2)选修课:财税法规专题、证券投资学、资产评估、财务案例分析、审计案例分析、会计制度设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会计案例分析、成本管理。
5.通识课
该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选修课: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概论、国际结算。
7.综合实践课
本专业综合实践课包括会计管理模拟实验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上海开放大学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8.补修课
补修课是对于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中,部分不具备相同专业专科学历的学生的必修课程,由上海开放大学组织考试,并计入毕业总学分。本专业需补修的课程是: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共12学分。
9.思想政治课
该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1学分。
统设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四、课程设置说明
1.统设必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考试,选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或上海开放大学考试。
2.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3.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4.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国家开放大学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五、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
其他课程:1学分
思想政治课:11学分
公共英语课:6学分
专业基础课:14学分
专业核心课:21学分
通识课:2学分
专业拓展课:4学分
综合实践课: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73学分,需要补修的学分为12学分。各模块国开总部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51学分。
六、学位规则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按国家开放大学或学位合作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解释权归国家开放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