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可申请学分转换的非学历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8-09-05浏览:817设置

关于公布可申请学分转换的非学历证书的通知

教务〔201820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上海开放大学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证书对应”栏目是根据《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和2018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17482)内容进行调整,未列入上述文件中的证书不再出现在2018级及以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为落实“两个一切”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已获得的有关非学历证书继续有效,可根据规定申请学分转换。现将除《上海开放大学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证书对应”栏目公布的证书外,可继续申请学分转换的证书予以公布,供学院、分校在课程学分转换工作中查阅参考。请各学院、分校向学生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为学生办理学分转换手续。

附件:学分转换证书清单

附件.xlsx






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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