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财务报销须知
一、专家咨询费发放
专 家 级 别 | 税 后 发 放 标 准 |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 | ≤1000元/半天 |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 | ≤2000元/半天 |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3000元/半天 |
二、劳务费发放
专家评审费和专家评估费属劳务费,税后发放标准参考专家咨询费发放。其他人员发生的劳务费按下表“其他人员”标准发放,发放的劳务费用必须真实有据,领取劳务费人员必须具有项目相应的学历、职业资质背景。
专 家 级 别 | 税 后 发 放 标 准 |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 | ≤1000元/半天 |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 | ≤2000元/半天 |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3000元/半天 |
其 他 人 员 | ≤500元/半天,≤800元/天 |
注意:不得向教职工本人及近亲属、市教委、市教卫党委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不得向学校内部人员发放劳务费。
三、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发放程序
1、登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的劳务津贴系统进行操作,按要求录入姓名、单位、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发放金额,发放内容请注明《***专家咨询费》或《***劳务费》,生成费用发放申请表并上报打印。
2、将打印好的费用发放表经领款人签字后,再由院长签字后交财务报销发放。注意,单笔发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报分管校长审批。
四、差旅费报销
1、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培训学习,首先要持《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上海开放大学出差审批表》、《上海开放大学外出培训、参加会议审批表》,审批表中要明确外出的理由及经费预算明细(飞机票、车船票、住宿费、会议费、伙食补助、交通补助等)(实际发生费用≤预算明细费用),交学院院长签字审批,必要时报主管校长审批。
2、购买机票(须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进行购买)、车船票、支付住宿费用等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并保留好刷卡凭证。
3、出差人员按相应职务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享受住宿标准,否则不予审批。
4、外出期间享受伙食补助100元/天(新疆、西藏、青海120元/天),市内交通补助80元/天。
5、填写《上海开放大学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相关报销单据(机票行程单(包括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截图凭证)、车船票、住宿费、公务卡刷卡凭证或公务卡银行消费凭证),经院长审批后至财务处报销,注意:伙食补助、交通补助须另填一张《上海开放大学外埠差旅费报销单》。每一报销单须附一套审批表、会议(培训)通知。
五、其他费用报销
其他费用的报销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特别注意必须刷公务卡的项目一定要刷公务卡,否则不予审批。报销时填写《上海开放大学报销凭证》,并粘贴相关报销单据及凭证,市内出租车报销须填写《上海开放大学出租车报销清单》,经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六、以上报销均为无现金报销,须在报销单上提供公务卡或银行卡号。
上海开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